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部標準
SD 278-88
靜態過激磁繼電器技術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1988-08-09批準 1988-12-01實施
本標準適用于靜態過激磁繼電器(以下簡稱為產品)。該繼電器用于電力系統在 操作過程中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變壓器過激磁保護。
本標準規定的繼電器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作為研制、生產和使用的依據。
產品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凡本標準未作規定者,均應符合部標準SD189- 87《靜態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通用技術條件》和其他有關專用標準的規定。
本標準參照了IEC-TC41、255出版物《電氣繼電器》有關國際標準。
1 環境基準條件
作為確定產品的基本性能及準確度的基準條件或仲裁試驗的基準條件。
1.1 環境溫度:20±2℃。
1.2 相對濕度:45%~75%。
1.3 大氣壓力:86~106kPa。
2 正常工作條件
2.1 環境溫度
2.1.1 額定環境溫度:-5~+40℃(保證產品精度)。
2.1.2 極限環境溫度:-10~+50℃。
2.2 相對濕度40%~90%。
2.3 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m。
3 主要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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