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電力建設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專項監管的通知
國能發安全〔2024〕16號
各。ㄗ灾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ㄗ灾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機構,可靠性和質監中心,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近年來,全國電力建設工程數量多、規模大、分布廣、種類雜,安全風險長期居高不下,當前已出現事故反彈回潮苗頭,安全生產形勢較為嚴峻。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及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統一部署,加強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推動電力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國家能源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力建設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專項監管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監管工作,電力行業各有關單位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增強“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進一步加強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管控一批安全風險,消除一批事故隱患,堵塞一批管理漏洞,提升電力建設工程本質安全水平,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發生,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線。
二、專項監管時間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
三、重點任務
全國電力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設單位要落實首要責任,深刻汲取近年來電力行業事故事件教訓,在勘察設計、建設施工、安裝調試、竣工驗收、工程監理等階段環節,深入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風險隱患和管理漏洞短板,重點對照《2024年度電力建設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專項監管檢查事項清單》(見附件1)明確的30個檢查項目、145項檢查內容開展排查整治,切實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四、進度安排
(一)集中自查自糾階段(3—4月)
各電力企業要建立并嚴格落實電力建設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常態化巡查檢查工作機制,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清單,并立行立改;問題復雜而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目標,分解責任到崗到人,積極推進整改,確保問題閉環管理。2024年3—4月,各電力企業要結合春季安全生產大檢查、春節后開復工安全評估檢查等工作安排,集中開展一次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自查自糾行動,并于4月底前將自查自糾問題清單及整改情況報送當地省級電力管理部門和派出機構。 [1] [2] [3]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