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定集合債框架(或發行方案)
擬發債券名稱;
發債人;
基本要素;
1.預計發行時間;
2.發行額度;
3.發行企業戶數;
4.債券期限;
5.發行價格及利率;
6.還本付息方式;
7.擔保;
銷售方式
申請資格
申辦流程
二、評估、考察及輔導
評估機構與擔保機構實地考察、評估;
項目統一擔保人對企業擔保人進行合規審查;
同意擔保人對企業擔保函審查;
確定擬申報發債企業名單與發行額度建議書;
輔導合格企業編制集合債券發行的申報材料;
承銷商對資料核查,并指導修改。
三、法規手續
信用評級機構負責出具集合債券信用評級報告;
承銷商設計和起草集合債券發行方案;
律師事務所負責出具集合債券法律意見書及其他法律文書;
統一擔保人出具正式擔保函。
四、上市發行及相關
主承銷商、副主承銷商及各分銷商承銷協議完成債券銷售任務;
集合債券各發行人按要求分別開立專用帳戶,用于對集合債券募集資金的劃撥及債券本息的兌付;
集合債券各發行人應做好企業債券信息披露工作;
原信用評級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跟蹤評級,并將跟蹤評級結果上報,并公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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