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民發現和使用石油的時間為世界最早。始于何時,據稽考,至遲在三千多年前就已開始。
最早發現石油的記錄源于《易經》:“澤中有火”,“上火下澤”。澤,指湖泊池沼!皾芍杏谢稹,是石油蒸氣在湖泊池沼水面上起火現象的描述。此書在西周時(公元前十一世紀至公元前771年)已編成,距今三千多年。
最早認識性能和記載石油產地的古籍,是一千九百年以前東漢文學家、歷史學家班固(公元32~92年)所著的《漢書·地理志》。書中寫道:“高奴縣有洧水可燃”。高奴縣指現在的陜西延安一帶,洧水是延河的一條支流。這 里明確記載了石油的產地,并說明石油是水一般的液體,可以燃燒。
最早采集和利用石油的記載,是南朝(公元420~589年)范曄所著的《后漢書·郡國志》。此書在延壽縣(指當時的酒泉郡延壽縣,即今甘肅省玉門一帶)下載有:“縣南有山,石出泉水,大如,燃之極明,不可食?h人謂之石漆”!笆帷,當時即指石油。晉代(公元265~420年)張華所著的《博物志》和北魏地理學家酈道元所著的《水經往》也有類似的記載!恫┪镏尽芬粫忍岬搅烁拭C玉門一帶有“石漆”,又指出這種石漆可以作為潤滑油“膏車”(潤滑車軸)。這些記載表明,我國古代人民不僅對石油的性狀有了進一步的認識,而且開始進行采集和利用了。
我國古代人民,除了把石油用于機械潤滑外,還用于照明和燃料。唐朝(公元618~907年)段成武所著的《酉陽雜俎》一書,稱石油為“石脂水”:“高奴縣石脂水,水膩,浮上如漆,采以膏車及燃燈極明!笨梢,當時我國已應用石油作為照明燈油了。隨著生產實踐的發展,我國古代人民對石油的認識逐步加深,對石油的利用日益廣泛。到了宋代,石油能被加工成固態制成品-石燭,且石燭點燃時間較長,一支石燭可頂蠟燭三支。宋朝著名的愛國詩人陸游(公元1125~1209年)在《老學庵筆記》中,就有用“石燭”照明的記敘。
石油還是我國古代最早使用的藥物之一。明朝李時珍(1518年-1593年)的《本草綱目》曾經記載,石油可以“主治小兒驚風, 可與他藥混合作丸散,涂瘡癬蟲癩,治鐵箭人肉”。
早在一千四百年以前,我國古代人民就已看到石油在軍事方面的重要性,并開始把石油用于戰爭!对涂たh志》中有這樣一段史實:唐朝年間(公元578年),突厥統治者派兵包圍攻打甘肅酒泉,當地軍民把“火油”點燃,燒毀敵人的攻城工具,打退了敵人,保衛了酒泉城。石油用于戰爭,大大改變了戰爭進程。因此,到了五代(公元907~960年),石油在軍事上的應用漸廣。后梁(公元919年)時,就有把“火油”裝在鐵罐里,發射出去燒毀敵船的戰例。我國古代許多文獻,如北宋曾公亮的《武經總要》,對如何以石油為原料制成頗具威力的進攻武器——“猛火油”,有相當具體的記載。北宋神宗年間,還在京城汴梁(今河南開封)設立了軍器監,掌管軍事裝備的制造,其中包括專門加工“猛火油”的工場。據康譽之所著的《昨夢錄》記載,北宋時期,西北邊域“皆掘地做大池,縱橫丈余,以蓄猛火油”,用來防御外族統治者的侵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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