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降低煤炭含硫量
1、限產關停高硫煤礦
“十五”期間,禁止新建煤層含硫份大于3%的礦井,對現有煤層含硫份大于3%的礦井實行限產或關停。
2、加快發展動力煤洗選加工新建、改造含硫份大于1.5%的煤礦配套建設相應規模的煤炭洗選設施。
到2005年,現有含硫份大于2%的且不能定向供應安裝脫硫設施并達標排放用戶的礦井,都要配套建設相應規模的煤炭洗選設施。
“十五”期間,煤炭洗選加工的重點是動力煤,原煤入洗率達到50%以上,動力配煤量達到7000萬噸左右。
重點產煤縣內的小型煤礦要集中建設群礦型洗煤廠。
在洗選加工過程中要回收硫鐵礦等副產品,避免二次污染。
對現有洗煤廠分期分批進行技術改造,進一步提高去除硫份、灰份的能力;在用煤集中、運輸條件較好的地方建設添加固硫劑的集中配煤場,降低商品煤含硫率或提高固硫能力,以減少燃煤排放二氧化硫。
3、限制城市燃料含硫量
“兩控區”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有利于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改善城市環境質量的城市燃煤和燃油含硫量最高限值,限制高硫煤、高硫油的銷售和使用。重點城市人民政府可在本轄區內劃定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區域,限制銷售、使用原煤和重油,積極促進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其他清潔能源的使用。
第二節 控制火電廠二氧化硫排放
“兩控區”火電廠二氧化硫排放量已占“兩控區”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近50%,隨著經濟發展和電能需求增加,火電廠排放比重將繼續增大,火電廠是“十五”期間“兩控區”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的重點行業。預計2005年“兩控區”火電廠二氧化硫產生量將達到720萬噸,為實現“兩控區”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到2005年,“兩控區”火電廠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在2000年基礎上削減20%,形成210萬噸/年的二氧化硫減排能力,將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10萬噸以內!笆濉逼陂g,重點在高硫煤地區、超標排放和城市附近的火電廠,建設一批脫硫項目。
1、燃用洗后動力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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