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雷帶是在建筑物的屋脊和屋頂四周敷設的接地導體,是由避雷針、避雷線發展而來的。作者最早是由德國資料中了解到這項技術。避雷網是在避雷帶的中間敷設接地導體,以保護建筑物的中間部位。
用于保護建筑物,其優點是敷設簡便、造價低,而且同高聳的避雷針相比,引雷的幾率大為減少。而且它接閃后一般是由多根引下線泄散電流,室內設備上的反擊電壓相對較低。我國建筑防雷工作者提出并在全國廣泛應用的籠型防雷方式則是利用建筑物鋼筋形成的法拉籠。同時也解決了等電位連接問題,極大地提高了建筑防雷的可靠性。
此外,它也便于籠內(屋內)電力、電信、電子設施統一接地(共地式)。我國電力部門發電廠廠房、機房、變電所及主控室,包括控制和信號電纜等不同用途不同電壓設備,并制訂1952、1956年以來各版過電壓和接地標準。這同IEC近年規定、國外公司廣泛宣傳的統一接地和等電位連接相比,要早40年以上。
人們曾企圖利用在針尖敷設上放射物質來提高引雷作用,擴大保護范圍,后來證明無效。60年代末、70年代初,英、德等國建筑物防雷規范已明確做出否定的結論。
80年代,水利電力部電力科學院在高壓試驗室內所做的試驗也證明,放射性避雷針在引雷效果上與同尺寸的普通避雷針沒有差別。我國過電壓與絕緣配合標準對它一直持否定態度。盡管國際上已有定論,法國及一些法語國家還有一些地方,繼續使用帶有放射物的避雷針。我國一些從法語國家引進的工業設備,還有用這種避雷針保護的。
這不僅浪費資金,無助于防雷改進,而且由于其放射性物質,還造成人身的環境方面的隱患。它違反我國所有有關防雷的標準。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