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文章分析煤礦事故多發的原因,歸納起來不外乎思想認識不到位,沒有真正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產條件惡化,安全基礎工作薄弱,安全可靠性差等諸多方面。不能否認,這些當然是導致煤礦事故多發的原因,特別是對于煤炭生產企業來說,這些分析與概括是較深刻與全面的。但從一個較大的區域乃至全國來說,除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外,不具備安全生產的小煤礦過多,安全投入嚴重不足而致使安全狀況惡化和安全監管力度不到位等諸多因素的積聚并共振,是造成當前煤礦事故多發的直接原因,這點更為大家所認同。那么造成這些原因的根源除形而上的“思想認識”外還有什么?值得我們換個角度和層面去思考與探索。
市場失靈
資源配置不當
由于我國現階段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轉型期(模擬市場經濟),投資渠道
不暢且有限(規模較大項目的投資主體為政府或政府控制的銀行),民間小規模資本(閑散資金)和缺乏教育、低素質的農村過剩勞動力(人力資源)為尋求投資效益,必須尋求與之相宜的投資途徑,有煤炭資源的地區便在無規劃的情況下將這些資源(經濟資源——小規模閑散資金、人力資源——低素質農村勞動力、煤炭資源——國有)過度的配置在煤炭開采上,造成了小煤礦數量劇增,生產規模嚴重過剩,市場供過于求的局面。
煤炭生產不同于其他制造業,投資于煤炭生產的資金,其存在形式主要為井巷工程的煤礦專用設備,不可能轉向其他產業,煤礦停產,則原來的資金投入便成了沉沒成本,要重新復產,追加成本也遠大于其他行業,這決定了煤炭生產企業難以根據供給與需求平衡的市場經濟規律去運行,于是就出現了市場失靈。煤炭生產企業在市場衰退的情況下,只能是拼設備維護生產,使得安全狀況日益惡化。再加上小煤礦從事生產的人員是缺乏培訓、低素質的農村勞動力,不具備從事煤礦安全生產基本素質,“三違”現象普遍,這些小煤礦也就成了煤礦事故多發的源頭。
安全與效益
對于一個較大的區域(如市、。,安全就是效益很容易理解,少出事故,減少損失,
整體效益就好。我國每年煤礦傷亡事故的損失大約15億元(《煤礦安全監察》),也就是說,由于傷亡事故,全國煤炭系統減少收益15億元。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往往是事故發生后所產生的巨大負效益對企業效益的沖減才體現出來的,所以安全對企業效益的影響有機率性和時滯性。這就使得從事煤炭生產的業主心存僥幸而不進行安全投入(追加成本),如能維護生產而不發生事故,則企業的效益會更好。舉一個簡單的事例,當前小煤礦存在的使用明刀閘開關,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煤礦井下必須使用防爆電器,但防爆開關與刀閘開關的市場價格比為100:1左右,煤炭生產企業若采用防爆開關盡管杜絕了因電弧點燃瓦斯、煤塵的可能性,但投入是大大增加了的,那么使用刀閘開關(特別是礦主認為瓦斯不易積聚的工作點,如進風巷道、機電硐室等)就可以降低生產成本,增加效益。這也使得在生產過程中礦主對生產系統的安全評價逐步變化,將可接受的危險水平大大降低,從而導致了煤礦安全狀況日益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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