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咨詢熱線:0315-2738258 13303155855 |
熱門關鍵詞:鐵礦 錳礦 勘探設備 破碎機 磁選機 礦山 采礦設備 鉻礦 |
工程巖體分級標準 (五) | |
|
|
5.2 工程巖體級別的確定 5.2.1 地下工程巖體詳細定級時,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對巖體基本質量指標(BQ)進行修正,并以修正后的值按表4.1.1確定巖體級別。 5.2.1.1 有地下水; 5.2.1.2 巖體穩定性受軟弱結構面影響,且出一組起控制作用; 5.2.1.3 存在本標準附錄B表B.0.1所列高初始應力現象。 5.2.2 地下工程巖體基本質量指標修正值(〔BQ〕),可按附錄D計算。 5.2.3 對跨度等于或小于20m的地下工程,當已確定級別的巖體,其實際的自穩能力,與本標準附錄E相應級別的自穩能力不相符時,應對巖體級別作相應調整。 5.2.4 對大型的或特殊的地下工程巖體,除應按本標準確定基本質量級別外,詳細定級時,尚可采用有關標準的方法,進行對比分析,綜合確定巖體級別。 5.2.5 工業與民用建筑地基巖體應按表4.1.1規定的基本質量級別定級。 5.2.6 工業與民用建筑地基巖體基巖承載力可按下列規定確定: 5.2.6.1 各級巖體基巖承載力基本值(f0)可按表5.26-1確定。 基巖承載力基本值(f0) 表5.2.6-1 |
|
關鍵字:工程|巖體|分級 | |
【字體:大 中 小】 TOP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