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GD-2020-29005 黔能源科技〔2020〕67號 關于印發《貴州省煤礦智能化系統運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煤礦企業、運維服務機構: 為深化能源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保障全省煤礦智能化系統正常運行,促進煤炭工業轉型升級持續穩定和高質量發展,省能源局組織編制了《貴州省煤礦智能化系統運維管理暫行辦法》,F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2020年6月30日 貴州省煤礦智能化系統運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深化能源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保障貴州省煤礦智能化系統正常運行,促進貴州省煤炭工業轉型升級持續穩定和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煤礦智能化設備供應商、升級改造承包商、運維服務機構,在省內承擔煤礦智能化系統運行維護軟、硬件業務的企業等,以及省內生產、新建和改建的煤礦。 第三條 煤礦智能化系統的運行維護,按照《貴州省煤礦智能化建設與驗收暫行辦法》(黔能源科技〔2017〕158號)、《關于加強煤礦智能化機械化升級改造項目驗收管理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20〕1號)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執行,確保煤礦智能化系統正常運行和功能完善。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傳遞和使用煤礦智能化數據時,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章運維服務體系建設 第五條 構建全省線上線下一體化煤礦智能化系統運維服務體系,旨在優化整合運維資源,規范運維服務,提高運維效率,降低運維成本,提升行業治理能力與管理水平。 第六條 省能源局負責指導運維服務體系建設。支持“貴州省煤礦智能化技術服務基地”整合社會資源,組建商業化貴州煤礦智能化運行維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運維服務中心”)。支持煤礦智能化承建商和設備供應商利用自身優勢在貴州設置區域維護服務站。支持煤礦企業、運維服務中心、區域維護服務站共同建立運維配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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