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陜西省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產煤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陜西煤業化工集團公司、陜西能源集團公司、陜西省益秦集團公司、陜西延長石油礦業公司、陜西有色榆林煤業公司、國家能源神東煤炭集團公司: 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的通知》(煤安監行管〔2020〕1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應急廳制定了《陜西省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實施細則(試行)》,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陜西省應急管理廳 2020年6月30日 陜西省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 考核定級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基礎建設,深入落實“管理、裝備、素質、系統”四個要素并重原則,持續推進煤礦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的通知》(煤安監行管〔2020〕16號)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全省所有合法的生產煤礦。新建、改擴建、技改、整合改造煤礦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考核定級標準執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體系》)。 第四條 申報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等級的煤礦必須具備《管理體系》總則部分設定的基本條件,有任何一條不具備的,不得被確認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標煤礦。 第五條 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3個等級,所應達到的要求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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