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樣、加工、化驗工作是指導找礦勘探,確定礦床工業價值的重要手段。目的是通過試樣的分析,確定礦石有用組分及有害雜質的含量,圈定礦石與巖石的界限,掌握礦石質量的資料;同時可了解礦體內部與礦體與圍巖間化學成分變化的規律,為總結成礦規律提供資料。正確的采取樣品、合理的加工試樣、精確的分析樣品成分、是完成找礦勘探任務的一項關鍵性工作。當前在采樣加工等工作中,缺乏經驗和總結,成熟的成套的經驗尚未歸納出來,今后有必要加強這方面實驗方法的研究和新技術新方法的探索。這一參考資料中所列內容,都須在工作中繼續完善,根據工作對象的具體情況參考應用。 (一)決定采樣方法的因素 采樣方法,尤其是山地工程中的采樣方法,取決于地質因素與經濟效果兩方面: 1.地質因素方面: 首先要考慮到所含主要有用組份的礦物分布的均勻程度,同時兼顧所含有害組份的礦物分布狀態。礦物分布狀態一般反映為各種不同的礦(巖)石結構、構造。在有益,有害組份均勻、礦(巖)石結構、構造簡單時,可選用連續揀塊法;塊狀、細脈浸巖狀礦石可選用小規格刻槽法或其他方法;組份分布不均勻時選用方格法、剝層法或全巷法等取樣面積較廣的方法;而某些有用礦物顆粒粗大且組分不均勻的礦石只宜用全巷法。其次要考慮礦體的規模、產狀,如矽卡巖中白鎢礦礦巢,基性巖中的鎳礦礦筒、礦囊等,宜用全巷法或剝層法,尤其在此類礦體。厚度小于坑道斷面時,剝層法比全巷法更為適宜,避免了圍巖摻入試樣內引起貧化。 2.經濟效果方面: 在地質效果相同的條件下,盡量選擇成本低、效率高、勞動強度較輕的簡單的采樣方法。此外,找礦勘探各階段中的目的要求和技術裝備狀況,也是選擇采樣方法時應予考慮的因素。當前分析技術正由化學分析逐步向器械分析發展,對試料重量,也由多而少,因此如何采用代表性強、采樣比較簡便的采樣方法,是一個需要探索的新課題。 (二)各種采樣方法 1.目前山地工程中使用的采樣方法,對山地工程中礦體揭露范圍而言,有三類: (1)“線型”:包括揀塊法、刻槽法、打眼法; (2)“面型”:包括方格法、刻線法及剝層法; [1] [2]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