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爆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 2.“一炮三檢”是指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須檢查放炮地點附近20m范圍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過1%,不準放炮。 3.通風科負責為井下專職爆破工配備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4.專職爆破工入井前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時,必須領上“一炮三檢”圖表,到達作業地點后由爆破工根據有關要求填寫具體內容,并應有當班工長、瓦斯檢查員的簽名,下班后專職爆破工交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時,將圖表一起交至儀器收發室工作人員。 5.通風科必須設專人認真審核“一炮三檢”圖表內容,及時發現和糾正出現的各種問題,并簽字(蓋章)保存。對屢糾不改的問題或不按要求填寫圖表的隊組和專職爆破工,要進行罰款處理。 6.不管當班放炮與否,都必須攜帶和填寫“一炮三檢”圖表。若當班未進行放炮作業,圖表中注明“本班未放炮”字樣。 7.“三人聯鎖放炮”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執行程序為:放炮前,專職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當班工長,由工長清點人員無誤后派人警戒,下達放炮命令,并檢查頂板、支護情況完好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或安全員)。瓦斯檢查員(或安全員)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發出放炮警號(吹上哨、大喊三聲“放炮”)進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歸原主。 8、安全員負責“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執行過程的監督工作,瓦斯檢查員負責對“一炮三檢”圖表的填寫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9.警戒牌、命令牌、放炮牌由礦統一制作,通風部門發放和管理。使用三牌人員要妥善保管,防止損壞和丟失,否則,要及時補辦。 10.放炮前,作業隊組必須斷開回風流中一切電源,瓦斯檢查員確定無誤后,方可發出放炮命令。 11、放炮后,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檢查工作面及回風流中的瓦斯,確認放炮地點以及回風流瓦斯濃度低于1%時,方可發出命令恢復送電。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