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公式為: 采礦權價款=基礎價格×資源占用量×綜合系數 1、調整煤炭成本項目構成。 原選煤成本項目由現行的材料、提取包干工資、提取職工福利費、電力、折舊、提取井巷工程費、提取維簡費、修理費、地質塌陷補償費、應攤勞動保險費和其它支出等十一項構成。按照改革發展的需要,調整為材料、電力、職工工資及費用、修理費、折舊、維簡費、安全費用、資源費用、環境治理補償費、提取發展資金、其它支出等十一項構成。 要界定各成本項目的使用范圍。如職工工資及費用,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職工福利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其它相關支出。把現行的提取包干工資、提取職工福利費和應攤勞動保險費合在一起,全面反映企業職工人力費用。資源費用,包括為獲得探礦權、采礦權支付的價款;支付的探礦權和采礦權使用費;資源稅、資源補償費、獲得探礦權后的資源勘探費支出等,全面反映煤炭資源成本。 2、新增成本項目的核算。 按照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結合山西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試點和煤炭企業會計核算的特點,慎重研究確定新增成本項目的核算辦法。如資源費用的核算,要明確各項要素費用的匯集、分配和核算。 一是礦業權價款的核算。 。1)煤炭企業不管以什么方式有償使用探礦權、采礦權,都通過無形資產科目進行核算。在無形資產中設礦業權,在其它應交款中設應交礦業權價款,取得礦業權后作以下帳務處理: 借:無形資產—礦業權 貸:其它應交款—應交礦業權價款 。2)按照國家規定煤炭企業對無償占用的煤炭資源可以采取貨幣支付價款,也可以轉增資本金或以股權形式取得。支付礦業權價款時,按價款支付方式做以下帳務處理: 借:其它應交款—應交礦業權價款 貸:銀行存款 實收資本 實收股本 。3)礦業權價款的攤銷,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煤炭企業實際制訂幾種攤銷辦法,企業選擇適當的方法規范的進行攤銷,攤銷價款時做以下帳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煤炭資源價款 貸:無形資產—礦業權 二是礦業權使用費的核算。 企業按規定繳納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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