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電源的保護
5.9.1 短路保護。
當穩壓輸出端發生短路故障,短路保護應使電源在10ms內停止工作。
5.9.2 電壓保護。
當穩壓輸出端電壓偏離額定值±20%時,電壓保護必須使電源在10ms內停止 工作。
5.9.3 附加輸出回路的保護。
附加輸出回路必須設置短路保護,其它保護應根據安全要求設置。
5.9.4 控制回路保護。因控制回路故障導致電源工作不正常時,該保護應在10ms 內使電源停止工作。
5.9.5 任一輸出回路保護的動作都應及時發出中央報警信號。
5.10 電源的啟動
5.10.1 從空載到額定負載,輸入電壓在額定電壓的80%~110%范圍內,接通輸入 電源,逆變電源必須可靠啟動。
5.10.2 輸出電壓的穩定建立時間應不大于35ms。
5.11 輸入電壓和負載沖擊
5.11.1 在額定負載下(參照第6.2.1條)輸入電壓在80%和110%額定電壓值之間交 替切換,穩壓端輸出電壓的波動應不大于±10%,電壓恢復時間應不大于2ms。
5.11.2 在額定輸入電壓和規定負載下(參照第6.2.1條),斷、合附加輸出端負載, 穩壓端輸出電壓的波動應不大于±10%,電壓恢復時間應不大于2ms。
5.12 絕緣性能
5.12.1 絕緣電阻。
電源的輸入回路、信號輸出回路、電壓輸出回路對外殼之間,分別用開路電 壓為5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值應不小于10MΩ。
5.12.2 介質強度。
a.電源輸入回路對信號回路、電壓輸出回路、外殼,信號回路對輸出回路和外 殼,應能承受工頻幅值為2000V,歷時1min的介質強度試驗。
b.電壓輸出回路對外殼應能承受工頻幅值為2000V,歷時lmin的介質強度試 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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