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模蘇——礦權買家動態
根據我們與買家們的接觸和溝通中了解到的買家對礦價的認識,結合買家對《通知》中整合政策的反應,簡述買家心態如下,供礦主們參考。
一、以行情定價
技術專家、礦業專家對礦精粉等礦產品的現價有清晰的了解,但由此計算礦山的轉讓價格就不對路了,F在是買方市場,買家有定價權,高于其心理價位,一對一談判中買家是不會成交的,拍賣的競價轉讓會升值,但也不會像賣方市場時期那樣打著滾的升高。因為那時升值很高的礦都是適合倒賣或股市增值的礦產,與開采價值嚴重脫離,F在的買家主要以開礦為目的,這些買家的心理價位是如何構成的?主要包括幾個方面:
。ㄒ唬┑V山的金屬儲量、品位的數量和真實性;
。ǘ┑V山開采的自然環境、配套設施、綜合成本控制程度;
。ㄈ┰摻饘俚V精粉在過去數年市場的平均價;
。ㄋ模┤珖V權轉讓市場上同類礦權的近期類比價;
。ㄎ澹┩惖V權價值的本年度走向;
。﹪液托袠I的現行政策;
。ㄆ撸└偁幷叩膽B度;
。ò耍┥霞壓痛蠊蓶|的態度。
這里針對的是資金充裕的買家?梢钥闯龅V石或礦精粉市場價只是其中之一,而且還是數年的平均價。八條綜合起來就是所謂行情價。這倒是和一般商品同理。例如廣交會是中國一般商品出口的最大機會,每個出口商生產商都想掙高利潤,可浙江、福建的商品平均利潤(含退稅)是3%的時候,你想掙5%就做不到。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是可行不可行的問題。所以隨市場變化而不斷變化的市場行情價是礦主必須也不得不認真考慮的問題。
二、整合期間買家的現實顧慮
十二部委的《通知》的規定限定了買家的許多行為,其中有些是嚴重的,買家不得不慎重考慮的。例如:
。ㄒ唬┵I探礦權有諸多不定因素
對有專業地勘單位做的正規地勘報告且金屬儲量、品位理想的探礦權而言,買家出手前不可能不顧忌《通知》的如下規定:
年年底前,按照經批準的進一步推進整合實施方案,全面完成整合工作任務
探礦權整合范圍。具備統籌部署整裝勘查成礦地質條件的礦產資源勘查區;一個成礦區設置多個探礦權、布局明顯不合理的勘查區;……;不符合礦區規劃或不適宜單獨設置采礦權的勘查項目;其他需要整合的勘查區及勘查項目。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礦區整合主體確定后,應及時劃定區塊或礦區范圍。對于應發放采礦許可證的,在劃定礦區范圍后,憑經評審備案的儲量核實報告、經審定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經審查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頒發采礦許可證。礦山企業持該采礦許可證,須在兩年內完成采礦權有償處置及有關規定要件,開展生產系統改造,申辦其他相關證照;未取得相關證照前,礦山企業不得生產,采礦權不得轉讓、變更。
原則上一個礦區只設置一個主體。對于同一個礦區有多個探礦權的,探礦權轉采礦權時要整合成一個開采主體。
凡未按整合實施方案完成整合工作任務的地區,自2011年1月1日起,不得新設礦業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區域內整合工作自查驗收,并向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提交自查報告。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將于2011年一季度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整合工作進行抽查。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買家如購買探礦權,在未來一年內,對勘查區的規劃和布局、采礦權設置、采礦證和其它相關證照的辦理等方面,都處于不確定狀態。任何買家在掏大筆錢購買探礦權前,都不會不考慮這些嚴肅的問題。
。ǘ┵I采礦權的潛在風險
《通知》規定"礦山企業持該采礦許可證,須在兩年內完成采礦權有償處置及有關規定要件,開展生產系統改造,申辦其他相關證照;未取得相關證照前,礦山企業不得生產,采礦權不得轉讓、變更。
買家一般都是買大礦小開的采礦權,因為已在規模性開采的大礦沒人賣。但大礦小開的礦山很可能沒有辦全相關證照,如安全生產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污染排放、水源使用、爆破器材炸藥的儲存、使用、作業證照等。
按《通知》規定,買方在整合期間是不能進行相關證照不全的采礦權轉讓的,是否可以進行股權變更?理論上可以一試。但辦理相關證照要待整合結束,整合在一年內何時結束?
在整合中,無疑大礦小開的好礦是香餑餑,可能地方主管部門已有整合想法或方案,股權轉讓后新入主的控股方與主管部門的想法或方案不一致怎么辦?是否將影響相關證照的辦理,真拖上兩年怎么辦?強龍不壓地頭蛇是亙古不變的常理,如何協調、成本多少?都是問題。買家不會不慎重考慮。
。ㄈ┱现黧w的潛在負擔
現在礦山的大買家都是合格的整合主體,他們可能與當地選擇的整合主體撞車,一旦撞車,化解需成本,成本又是個未知數。即便只有買家當整合主體,整合主體的負擔又是什么?如果必須整合某些小礦,而小礦要價過高怎么解決?買家本是相中某礦來的,如果買蘿卜必須搭白菜,是否值得?沒有哪個買主愿陷入當地矛盾的糾纏。
既然礦權轉讓市場是買方市場,礦主想出手礦權,必須緊貼買方需求,不考慮買方的顧慮,礦主就難以實現目標。如何使買方甘愿冒此風險,這么大筆的交易肯定不是個人行為,搞掂個別人是徒勞的。物美價廉可否?至少可以一試,就拍賣而言,以物美價廉入場,最后結局競爭決定,競價最高者無反悔余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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